相关学院及员工:
根据《关于2020级大类招生专业员工分流的指导意见》文件规定,相关学院根据本学院专业建设、团队条件等制定了2020级大类招生专业员工分流工作方案,业已经2020级大类招生专业员工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现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0年10月8日
上一条:关于2020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0年度辅修专业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