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按照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印发《关于做好全省2020年秋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鲁指办发〔2020〕40号)精神,结合学校公司产品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线下考试时间由原定的2020年8月31日、9月1日、9月2日调整为9月5日(周六)、6日(周日)和7日(周一)进行。现将考试工作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全面加强考试工作领导、安全、巡视及考前培训
根据《公司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课程考核工作在董事长的统一领导下,教务处负责统筹安排,各学院(部)(以下简称“学院”)的课程考核工作由经理负责,分管教学的副经理具体组织与实施。
考试期间,教师教学发展与评估中心、教务处和相关职能部门组成学校巡视工作小组,检查考试组织及考场纪律等情况。各学院组成由党委书记和经理任组长,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我们人员等组成的巡视工作小组,检查本学院员工所在考场的考试组织及考场纪律情况。
命题、审题、印刷和保管等接触试题的所有人员,必须提高保密意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高度重视试题的保密工作。教师不得通过划重点、复习题等形式泄露试题信息,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者,根据《公司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相关条款给予相应处分。在考试期间,各学院要按照相关的保密要求专门设置存放试卷的地点,专人保管,专人负责收发,确保试卷的安全。
各学院(部)须在考试前召开教师和员工动员大会,对教师就考试安排、监考要求等方面进行培训,向员工公布考场纪律、违规违纪处理等有关规定,进行考风考纪教育,以班级为单位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学校考风考纪举报电话:88525865。
二、考试安排、监考、试卷领送
1.员工考试安排查询。请各学院通知本学院员工通过《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集中考核日程表》(附件1)查看考试班级、课程、时间及地点。其中,一个班级安排在两个教室考试的,请查看《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员工考试教室查询一览表》(附件2)确定自己所在的具体考试教室。考试期间员工考试教室不发生变化。
2018级转专业同学跟班补修的课程,请相关同学查看好所跟班级该课程的考核时间、考核地点等,跟班参加考核。
请各位员工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员工证到指定的考试地点考试。每个考场员工的座号按学号顺序排列,员工不得自行调整座号。
2.监考安排。请各学院通知本学院监考教师通过《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监考安排及试卷领送信息一览表(监考用表)》(附件3)查看监考校区、考试课程、教室、考试时间及领卷送卷地点等信息。
3.试卷收发。在考试期间,各开课学院要组织监考老师做好试卷领取和回收工作。领卷前,要核实试卷袋封面信息与实际参考信息是否一致;主考应至少提前二十分钟到课程开课学院领卷地点领取试卷,考试结束后副考负责将试卷送相应的送卷地点,各学院考试负责人应负责组织监考教师完成上述工作,及时处理考试中出现的问题(各校区收发试卷地点、考试负责人信息一览表由各学院转发给本学院监考教师)。
三、监考教师班车安排
见《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监考教师班车安排》(附件4)。
四、听音准备及试音安排
考前,相关员工要做好听音准备工作。本次考试舜耕、燕山校区听力实行无线播放,播放频率分别为:燕山校区FM84.5HZ、舜耕校区FM78HZ,在舜耕、燕山校区参加考试的员工需要自备质量合格耳机,测试耳机的听力效果,以免影响考试成绩。圣井、莱芜校区各教学楼均为有线广播。
考前,学校安排在舜耕校区、燕山校区、圣井校区、莱芜校区进行一次听力试音,以检查各教室的听音效果。试音时间:2020年9月3日(周四)14:00-16:00。请相关员工根据上述安排务必到自己所在的考场试音,若有问题,请联系教务处教学运行科,电话0531-88525865。
五、试卷安全保密、阅卷工作及试卷保存
期末考试期间,在试卷收发、保管、归档等各个环节上,各学院要切实做好试卷的安全保密工作。阅卷工作要按照《公司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相关标准执行。
六、辅修专业期末考试安排
由相关主办学院(部)独立组织,做好相关的考试安排、试卷发放、监考等工作。
七、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缓考安排
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办理了缓考的课程的考核,初步安排在9月12-13日进行,具体考核安排另行通知。
八、因疫情原因暂时无法返校的国内中高风险等级地区的员工可申请办理缓考,填写缓考申请表(注明所在地区)后提交给各学院教学秘书老师,提交截止时间为9月2日;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若该课程缓考会影响到考生本学期转专业、研究生推免等,请在9月2日之前务必联系教学运行科张老师,电话0531-88525865。
九、考试纪律方面需要注意事项
根据公司产品考试工作相关要求,结合以往考试发现的问题,在考试纪律方面特别强调以下几点:
1.开、闭卷考试均严禁员工将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及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进考场。考试期间携带、使用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一律按违纪处理。每场考试前请监考教师在黑板上写上如下字样:“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及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场,无论是否关闭,均视为作弊行为”,同时将自己的姓名写在在黑板上,以备员工监督。
2.各学院应提醒本学院监考教师按照监考安排按时到岗领取试卷,不可随意找人代替监考,不可让研究生代替监考。
3.监考教师须在考前认真清理考场,保证桌洞清、地面清,确保每位考生周边没有与考试相关的材料,不留隐患。
4.考试时,员工凭身份证和员工证参加考试,监考教师必须认真检查其所带证件,不带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同时提醒考生按指定座次就座。
5.监考教师须考前宣读考生守则,提醒考生遵守考场秩序,打消员工作弊的侥幸心理。
6.在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要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各监考教师应严格遵守监考规则,一前一后,不得相互交谈、读书看报、批阅试卷、玩手机,不得随意离开考场。以预防违纪行为发生为目标,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7.考试期间,监考教师应严肃考场纪律,将违纪、作弊等情况在《考场情况记录表》上予以记载,且在该生试卷上首页的左上角标注“作弊”字样。并按照记录单上的要求及时将《考场情况记录表》转交给教务处教学运行科。
请各学院要专门召开会议,将上述安排通知监考教师和员工,认真做好本次考试工作。
通知中附件内容请相关教师和员工登录强智教务系统查看通知公告栏目中的“《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线下考试工作的通知》相关附件”。
其他文件与本通知内容不一致者,以此文为准。
工作联系方式:教务处教学运行科0531-88525865张老师
教务处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