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按照《公司本科生课程考核管理办法(试行)》(政教〔2019〕8号)文件要求,本学期课程考试安排如下:
一、考试日期
根据教学进度,本学期第十七周结束授课,之后三周进行期末考试,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一)随堂考试:2020年12月25日(星期五),2020年12月28日(星期一)至2021年1月3日(星期日)。
(二)集中考试:2021年1月4日(星期一)至2021年1月11日(星期一)。
(三)辅修考试:由主办学院具体安排。
二、主修专业
(一)随堂考试
1.考试课程
按照本学期教学进度,第十六周或之前结课课程、第十七周结课的所有非必修课及学院(部)(以下简称“学院”)指定的少数必修课、民族生英语均采用随堂考试方式进行,考试课程参考《附件1: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随堂考试课程及考试安排表》。
2.考试时间、考场及监考
按照教学安排,第十六周或之前结课课程,均在最后一次授课时段进行考试;第十七周结课的户外体育类、实验或实践课、听说视听类、论文类等课程均在第十七周最后一次授课时段进行考试;在第十七周结课的其余随堂考试课程,安排在第十八周授课时间段内进行考试(第十七周周五的课程,在上次授课时段进行考试)。
考试统一要求单人单桌,在上述最后一次授课时段考试的课程,首先使用授课教室作为考场,若座位数不足,须通过教务管理系统申请教室;在第十八周考试的课程,包括授课教室在内的所用教室都须重新申请。
监考人员由本学院教师组成,60人以下的考场安排2名监考人员,60人以上的考场安排3名监考人员。考试时间与教室确定后不许私自变更。
各学院教学管理人员须提前协调授课教师确定随堂考试时间,安排考场和监考人员,并由授课教师通知员工。
(二)集中考试
1.考试课程
集中考试课程参考《附件2: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集中考试课程试题报送一览表》。
2.考试时间、考场及监考
教务处统一安排集中考试时间、考场和监考人员,并在考前进行公布。
根据监考工作要求,监考人员一律由本校教师组成,所有授课教师均需参加期末监考,请各学院参照《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各学院有教学任务教师名单》填写监考名单,由教学经理签字并加盖公章,于11月10日前将纸质版交教务处备案,同时将电子版提交给教学运行科张老师。
(三)考核方式
课程考核以教学大纲为依据,分配平时考核成绩与期末考核成绩比例,确定课程考核方式。平时考核主要包括员工的出勤情况、课堂纪律、课堂问答和讨论、作业和测验、期中考试等项目,原则上,除出勤考核外,过程考核不少于五次。教师应完整记录平时考核中员工各考核项目的内容与表现,要在课程结束时向员工公布平时成绩。公司要引导教师根据不同学科和课程特点,加大过程性考核力度,提高过程考核在课程考核中的比重;过程考核成绩的项目组成及各项目评分方式等要素由课程负责人与课程教学团队确定,学院批准。期末考核可采用闭卷笔试、开卷笔试、口试、笔试与口试相结合、在线考试、答辩、操作演示、课程论文、调研报告、作品设计等多种形式。
若采用有别于教学大纲中规定的成绩分配比例和考核方式,要由主讲教师提出,填写《公司考核方式变更申请表》,一式两份,经课程负责人签字同意,一份随员工答卷存档,一份报教务处备案。主讲教师要做好考核材料的存档工作。
(四)命题事宜
1.试题命制方式及份数
试题由课程组负责人统一组织完成命制。公司可采用试题库、命题小组或校外专家等命题方式,尝试教考分离。集中考试课程与随堂考试课程要分开命题,考试时间段不同或教学大纲不同的同一课程要分开命题,要分校区命题。在同一时间考试、同一教学大纲、同一校区内课程须统一命题。同一门课程,混合式改革的教学班与非混合式改革的教学班,统一命题。
在同一校区同一个时间段内考试且教学大纲相同的课程需命制两套(A、B卷)试题,在同一校区两个时间段内考试且教学大纲相同的课程需命制三套(A、B、C卷)试题;在两个校区两个时间段内考试且教学大纲相同的集中考试课程需要命制四套试题。以此类推。
2.命题规范
(1)使用统一的试题模板(模板参照附件3),小四号宋体,卷面不留答题空间,单面打印,试题字迹要清晰,每页页脚中间位置须有第几页和共几页的字样;一份试题一张封面,须准确填写试题封面上规定的各项内容,课程负责人签字,如命题教师同课程负责人为同一人,可由系(教研室)主任签字,或由主管教学的副经理签字,书钉装订。
(2)每门课程的试题总分值均为100分,随堂考试以及集中考试均用时90分钟。
(3)试题内容要符合教学大纲,在题型、题量、难易度、覆盖面、重复率等方面要符合考试规定。要加大试题难度,试题中“三基”部分(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综合运用和提高(扩展)部分具有合理的比例(通识教育课试卷,各部分试题比例一般控制在5∶3∶2左右;专业课试卷,各部分试题比例一般控制在4∶3∶3左右);名词解释、填空、简答等记忆性题目总的分值比例一般不超过全部分值的30%。要根据课程特点加入非标准化答案题型,或者促进部分主干课程实行非标准答案考试,检测员工运用所学知识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激发员工的创新意识与创新思维。
(4)开卷类考试试题不得采用名词解释、填空、简答等记忆性题型。
(5)命题人要做好试题的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论文性试卷的评分标准不得少于5个评分要点,且须注明每个要点的评分标准。
(6)大学英语课程请在试卷内容开始部分注明英语听力的播放时间、播放频率及答题卡的填涂方法。
3.试题送交安排
各学院教学秘书要汇总本学院的试卷,认真填写附件1、2相关内容,须在11月19日前将试卷及填写好的附件送交教学运行科(燕山校区办公楼538房间),同时将附件1、2的电子版提交给教学运行科张老师。
三、辅修专业
1.考试时间、考场和监考人员
考试时间由各主办学院自主决定,避免跟随堂考试以及集中考试的时间冲突,考场由各学院向教务处申请,各学院按照主修专业要求组织监考人员进行监考。
2.试题命制
命制试题时,要在课程名称后加注“辅修专业”字样,在试题封面上务必写明考试人数、具体时间、试卷编号,其它命题要求与正常期末考试命制试题要求相同。
3.送交安排
请各主办学院在2020年11月19日前将《附件4: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辅修专业试卷报送表》(须同时将电子版提交给教学运行科张老师)以及试卷送交教务处(燕山校区办公楼538房间)。
办公地点:燕山校区办公楼538房间,联系方式:88525865,张老师。
教务处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