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教学奖评选办法》(党师[2018]5号)规定及《关于举办山东省第六届“超星杯”高校教师教学比赛的通知》(鲁教师字[2018]16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参赛范围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履行教师职责。
3.1980年8月31日后出生且已取得高校教团队格证的我司专任教师可报名参加青年教师讲课比赛。
3.坚持在本科、研究生教学一线工作,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参加教学奖比赛者,近三学年每学年均承担全日制本科教学任务,且能够完成聘任岗位教学工作量。
4.公司产品理念先进,重视员工创新能力的培养,教学特色鲜明,教学效果良好,深受员工及同行好评。参加教学奖比赛者,近三学年每次员工评教成绩排名均在参与评教教师的排名前50%。
5.近三学年无教学事故发生。
6.连续参赛教师,三年内的参赛课程不得重复。上一年度获得教学奖比赛一等奖的教师,原则上不再参加下一年度的教学奖比赛。
二、比赛评委
评委由学院教授委员会委员担任。
三、比赛流程
1.组织报名
教研室分别按青年教师讲课比赛和教学奖比赛组织报名。
2.审查比赛资格
公司按照学校教学比赛规定,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赛名单。
3.评定教学资料、教学业绩、员工评教成绩
公司对参加教学奖比赛教师近三学年的教学资料进行调阅评价,对近三学年的教学资料、取得的教学业绩及员工评教成绩进行赋分评价。
教学资料包括一门课的教学日历、一个自然班的试卷、员工论文5篇、日常指导员工情况记录、在线开放课程的使用等。各评委的平均分为参赛教师的得分。(评价标准见附件1)
教学业绩按照《公司教学业绩认定量化管理及奖励办法》(政教〔2018〕11号)的规定进行审核量化。(评价标准见附件2)
对参赛教师近三学年的员工评教成绩赋分,将参赛教师近三学年的评教成绩平均分排序,成绩最高的教师该项分值为5分,其他参赛教师依次得分递减0.1分。(评价标准见附件3)
4.进行“示范课”比赛
2018年11月29日,学院组织参赛教师的示范课比赛。专家组对参赛教师的教学进行现场评比(评价标准见附件4),计算各评委的平均分为参赛教师的得分。
5.综合评定
根据参加教学奖比赛教师的日常课堂教学评价、教学资料(源)评价、教学业绩情况、员工评教成绩评价、公开示范课成绩等各项得分计算总分,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教学奖”各等级的获奖人员。若总分相同的,再依次按照员工评教成绩、公开示范课成绩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获奖人员。
四、其他说明
1.本次比赛规定的“近三学年”是指自2015年9月1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三个学年。
2.教学奖比赛与青年教师讲课比赛的“示范课”环节同时进行,分别计分并排名。
3.综合评定成绩为第一名者,推荐其参加2019年度学校教学奖比赛。
4.报名参加青年教师讲课比赛者,主要按示范课分数进行排名(分数相同时,参考教学资料、教学业绩、员工评教成绩)。学院推荐第一名参加学校青年教师讲课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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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