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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缓考课程申请表

2013-10-18 16:32  浏览:
1.“缓考申请表”至少提前一周报到教务处审查,教务处同意后方可缓考;
2. 因事一般不准予缓考,因病不能参加考试的员工须由医院提供相关病历证明;
3.缓考课程须是必修课程,缓考课程在后续学期参加补考,重修课程不允许申请缓考;
有疑问者请咨询教务处考务管理科(88525865)。


  附件1:公司缓考课程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