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号是员工身份的重要标识。经学校登记注册后,员工的学籍身份证号码原则上不能再予以变更。对由于多种原因导致的身份证号码变化或错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处理:
(1)身份证号升位,即由15位升至18位,经过员工持本人身份证验证后,可以直接予以更正。
(2)在高考报名信息采集时,考生身份证号码个别位置填写错误,未及时更正,将错就错参加高考,报到入学后申请变更者,由员工当年高考所在地招生部门出具证明,本人提出申请,按照程序办理。
(3)地方公安部门在办理户籍过程中,因工作疏忽导致身份证重号或出现其他错误,由地方公安户籍部门出具证明,本人提出申请,按照程序办理。
(4)其他情况如故意变更出生年月日谋取私利者等不予办理;冒名顶替者提出变更身份证号申请,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如员工属于上述第(1)(2)(3)种情况,于拟毕业前的四月份(其他时间不予受理),办理程序如下:
(1)员工本人提出申请。
(2)员工所在的学院(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和学校依次把关,对照有关档案材料,审查员工的申请理由是否正当,材料是否翔实,进一步审查员工的入学资格,杜绝冒名顶替和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现象。
(3)经学校审查确认无疑后,提供下述材料,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核批准。
①员工本人身份的真实性声明(要求见附录),一式两份;
②高考所在地招生部门出具的证明(报名错误)或地方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证明(户籍错误,用山东省公安厅统一印制的山东省居民身份证编号更正证明),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③身份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④户籍卡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户籍证明信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⑤高考准考证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⑥根据原件打印的考生电子档案,一式两份;
⑦中学档案,如高中毕业生登记表等,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附录1
员工本人身份的真实性声明撰写要求
声明应当载明以下信息:
1.本人姓名,何年何月毕业于何所中学,何年何月于何地参加高考,考取了哪所学校。
2.本人声明,我保证是我本人参加高考,本人持本人的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本人不是冒名顶替入学。
3.本人因为何种原因申请变更学籍身份证号码,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4.本人具名,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