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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员工医保报销上交材料说明和校外门诊报销情况(转)

2013-04-01 16:18  浏览:
大员工医保报销上交材料说明
住院报销需要准备的材料:
  发票原件
  费用总清单
  住院病历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
  外地(济南市以外)住院补交材料如下:在外地住院(假期在家乡住院除外)的需要交情况说明(就是为什么到外地医院就诊的说明)一份,需导员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所住医院地址与身份证地址一致);所住医院是二级或者一级医院的需要医院开具等级证明。
生育住院报销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发票原件
  二、住院病历复印件(盖有医院红章)
  三、费用总清单
  四、情况说明一份(本人签字、按手印)
  五、出生证原件、复印件
  六、准生证原件、复印件
  七、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八、医保卡
意外伤害门诊报销准备的材料:
一、门诊病例
二、发票原件
三、费用明细(可以在药费发票背面写清药物名称、规格、数量、金额)
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五、写受伤过程(需导员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




校外门诊报销情况如下:
  一、报销时间、地点: 1、时间:每月20—26日期间正常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 1:30-4:30 2、地点:舜耕校区校医院医保办(校医院212室、205室) 二、报销人员范围:舜耕、圣井校区已参加大员工医疗保险者(个人信息已录入济南市医保系统)。 三、发生费用时间、范围、比例:报销日之前参保大员工在校期间由校医院转诊至省级医院就诊,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包括药费、检查费、治疗费)200元以下部分一律按50%的比例给予报销,超过200元以上部分由员工自负。参保员工寒暑假、实习、法定节假日、休学在外地突发急症到非营利性医保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的,一次急诊门诊费用不超过200元的部分门诊统筹经费报销50%;超过200元以上的费用自理。 四、门诊报销必须提供的材料:1、门诊病历及转诊证明; 2、发票原件(急诊者需盖急诊章); 3、化验报告单、检查单等; 4、身份证复印件(注明学号,联系电话,中行、农行或招行的银行帐号)。 五、报销方式:门诊医疗费用报销采取集中收取报销材料、无现金结算,届时需将相关材料上交校医院医保办审核后上报济南市医保办,报销费用由学校财务处直接划入员工银行账户中。 六、为了节省时间,欢迎同学们以班级为单位委托班长集中办理报销事宜;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未尽事宜请咨询校医院医保办。联系电话:82911197 82911360
  
  
   公司校医院(舜耕校区)
   2013.0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