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2020级员工:
根据《公司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政教〔2018〕7号)及《公司2020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2021年第4次董事长办公会议通过)文件规定,为确保2020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公平、公开、公正有序进行,转专业工作遵循学校宏观调控,学院自主实施的原则,各学院制定的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经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现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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